根据广西建设厅发布的数据统计,截至2021年9月,广西共有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6588家,拥有一级建筑资质的企业有1274家。
获得一级建筑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依法注册的建筑企业,具有相应的注册资金和注册人员;
有与申请资质相适应的建设项目经营管理经验;
具有与申请资质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等必备条件;
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,其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一定要达到一定标准;
企业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、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,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文件。
一级建筑资质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最高资质等级,具有以下好处:
具有承接任何等级、任何类型、任何规模的建筑施工项目的资格;
能够对外承接工程施工总承包及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勘察、检测等专业资质的转让;
展示了企业的专业实力和管理水平,提高了市场竞争力;
获取相关政府潜在工程信息及政策支持;
使企业在合作伙伴、客户中的信誉度更高,更有可能取得合作机会。
一级建筑资质的持有者需要定期通过相关的考核、审核等程序进行维护和更新,同时要不断提升企业管理和施工水平,才能保持一级建筑资质的水平,甚至提升到更高的等级。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企业需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,定期开展内外部质量评审等自我管理工作,及时发现和排除自身存在的问题;
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市场动态,根据需要进行技术培训和管理培训,让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;
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的沟通和合作,积极参加相关标准制定和技术研究;
对危险性比较大的施工项目,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评估和管控,防止事故的发生;
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组织的技术交流、研讨等活动,与业界同行交流经验、分享创新理念。